包1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造 包2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造 包3综合布线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
(招标编号:GFDX-2020-LHQWXYFW17)
项目所在地区:北京市,市辖区,海淀区
一、招标条件
本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造 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造 包 3 综合布线升级改造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上级拨款 190 万元,招标人为某部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规模: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90 万元,其中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70万元;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65 万元;包 3 综合布线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55万元,资金来源:上级拨款,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。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
(001)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造; (002)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造; (003)包 3 综
合布线升级改造;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001 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造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 供应商近三年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 被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,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;投标人需提供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未被 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,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五)注册资金 200 万(含)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。
(六)投标人如是生产商,其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(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、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,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,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)。
(七)投标人须具备 ISO 9001 或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(八)投标人须具备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(含)以上保密资质或具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(含)以上资质。;
(002 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造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 供应商近三年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 被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,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;投标人需提供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未被 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,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五)注册资金 200 万(含)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。
(六)投标人如是生产商,其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(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、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,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,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)。
(七)投标人须具备 ISO 9001 或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(八)投标人须具备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(含)以上保密资质或具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(含)以上资质。;
(003 包 3 综合布线升级改造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 供应商近三年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 被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,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;投标人需提供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未被 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,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五)注册资金 200 万(含)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。
(六)投标人如是生产商,其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(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
照、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,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,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)。
(七)投标人须具备 ISO 9001 或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(八)投标人须具备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(含)以上保密资质或具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(含)以上资质。;
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获取时间:从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8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
获取方式:现场获取,获取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 6 号京都信苑饭店 30 层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2020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
递交方式: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 6 号京都信苑饭店 30 层纸质文件递交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开标时间:2020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
开标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 6 号京都信苑饭店 30 层
七、其他
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造
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造
包 3 综合布线升级改造
二、项目编号:GFDX-2020-LHQWXYFW17
三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90 万元,其中包 1 信号传输系统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70万元;包 2 音频扩声系统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65 万元;包 3 综合布线升级改最高投标限价 55万元,资金来源:上级拨款,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 供应商近三年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 被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,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;投标人需提供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未被 “军队采购网”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,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五)注册资金 200 万(含)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。
(六)投标人如是生产商,其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(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、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,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,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)。
(七)投标人须具备 ISO 9001 或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(八)投标人须具备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(含)以上保密资质或具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
息系统集成乙级及(含)以上资质。
五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售价
(一)发售时间:2020 年 8 月 3 日至 8 月 10 日(09:00—11:30,14:30—16:30)(北京时间、节假日除外)。
(二)发售地点:北京市。
(三)发售方式: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,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
时需提供以下材料。
1.营业执照 (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) ;
2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彩色身份证复印件,原件加盖公章);
3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格式自拟,原件加盖公章) ;
4.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(格式自拟,原件加盖公章);
5. 投标人须提供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(含)以上保密资质或提供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
系统集成乙级及(含)上资质(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);
6. 投标人须提供 ISO 9001 或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彩色复印件加盖公